当前位置:首页 >汽车新闻 >

关于高速公路 绿色通道 你想知道的问题都在这里吗「高速绿色通道怎么使用」

2024-01-20 08:28:17

关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减免的问题,一直都被社会各界所关注。今天,小编整理了甘肃省内关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的相关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一、拉运蔬菜就能免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以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规定,运输车辆所载货物必须是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凡运输产品不在统一目录内的,自2020年1 月1日起不再进行减免。

二、2020年开始,哪些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被取消?

1、自2020年1月1日起清理规范并取消苜蓿草等“四类 草产品”通行费减免政策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改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省 农业农村厅关于取消苜蓿草等四类草产品运输车辆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甘交财〔2019〕55号)规定,自2020年1月 1日起,对苜蓿草、燕麦草、红豆草及玉米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青贮草共四类草产品的运输车辆取消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2、自2020年1月1日起清理规范并取消化肥运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 〔2015〕68号)规定,国家发布的《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已于2015年宣布失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甘政发电〔2010〕54号)同步停止执行。自2020年 1月1日起,我省收费公路化肥运输车辆取消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三、哪些货物不再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规定,《甘肃省“绿色通道”现行减免目录》中的甘蓝类:茄莲;根菜类:螺丝菜、洋姜、百合、甜菜;绿叶菜类:棒菜、儿菜、芥菜、鱼腥草、乌龙头;葱蒜类:沙葱、葱苗;茄果类:牛蒡、圣女果、花椒;瓜类:瓠子;新鲜食用菌:鲜香菇;核果类:西梅;柑橘类:甘蔗;热带及亚热带水果:榴莲;什果类:人参果;瓜果类:籽瓜;活的家禽、家畜、新鲜的猪、牛、羊下水不再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四、收费站收费人员是否有权查验“绿色通道”车辆,有哪些方式方法?

根据《甘肃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车辆分级查验管理规定》规定,收费人员处理“绿色通道”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绿色通道”相关要求执行验货、拍照、上报、放行等操作流程。

根据《甘肃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指导手册》中一般的查验方式有:(ー)新鲜蔬菜和水果:如装载货物无覆盖物遮挡,只需持摄像机三点摄像、拍照即可。如货物由覆盖物遮挡需由工作人员掀起覆盖物,再进行摄像、拍照,以确定所拉货物确为“绿色通道”。(ニ)鲜活水产品:对于所拉货物为鮮活水产品的,需由该“绿色通道”车辆司机配合打开装载货物的容器,工作人员应用打捞物或手伸入容器内取出个体货物,随后进行摄像、拍照,然后在对整个容器口进行摄像,摄像完成后将货物个体放回容器内。(三)新鲜的肉、蛋、奶:新鲜的肉包括新鲜的家畜肉和家禽肉,在检查此类“绿色通道”时,要注意看是否为新鲜的胴体,是否有冷冻过的痕迹。(四)少量混装的“绿色通道”车辆查验方式:少量混装是指享受绿色通道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载重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混装其他非目录内鲜活农产品不超过20%(含20%)的车辆。对于混装车辆首先应确定该车所拉鲜活农产品是否占整车车容积的80%以上,如果确定达到80%以上则开始一般的三点查验,如果达不到80%以上的则不视为绿色通道车辆,应按程序正常缴费。

★划重点★

绿通车辆经过收费站时,会享受到怎样的服务?

各收费站出口均设立有绿通车辆专用通道,配备专人进行引导和快速查验,并在便民服务台及收费票亭放置各类政策文件,会耐心仔细为司乘朋友解答各类收费政策、提供其他咨询服务及实物地图、旅游导引卡、宣传资料、应急修车工具、应急医疗药物、应急速食食品、饮用热水、针线包、常用充电器等实物服务。

陇南高速公路处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遵循,

不断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重效能,

提升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助力。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