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横行,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时时刻刻威胁着他们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但是他们自己并不这么认为。那么如果开车人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一条,别慌!如果是汽车全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如果是汽车负全责,首先看看骑车人有没有受伤,如果受伤严重,先打电话叫急救车,然后打122或11报警处理。接着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定损、理赔。
如果是骑车全责,一定要鉴定电动车属性
如果是电动自行车全责,那么这就有的聊了。我们必须要提醒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的属性进行鉴定,这样才有机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1:先打电话报警
别慌!如果人受伤了,还是叫急救车、报警。如果骑车人没受伤或是轻微伤,那么一定要打电话报警,并且此时一定要牢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2:鉴定对方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
根据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如果对方的电动自行车:
①设计时速大于25公里
②重量超过55公斤
③蓄电池电压超过48V
④电动机额定功率大于400V
⑤鞍座长度大于35厘米
④没有脚踏骑行功能
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这辆自行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处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对骑车人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鉴定。
注意3:如果是违规车,将被视同为机动车处理
如果鉴定结果出来,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车”
那么骑车人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处以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
如果对方不服,就需要将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处理,因此大多数使用超标车的骑车人都会有所顾忌。
其次,别揽责!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王先生在上班途中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骑车人受伤,车主王先生和电动车骑车人都有责,但王先生认为电动车方受伤不是很严重,而且反正有保险可以理赔,为了能够快速处理事故,就答应承担全部责任。后来电动车方并发“迟发性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除了要赔偿巨额死亡赔偿金外,还构成交通肇事罪追究了刑罚,这让他后悔不已。
很多车主都容易陷入一个揽责的误区:如果受害者伤情确实属于轻微伤,交强险赔偿限额足以承担赔偿,对于交强险来说,只分“有责”和“无责”两种限额,所以对交强险来说,“全责”和“次责”没有区别;只有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才有“全责”、“同责”和“次责”的区别,但受害者的伤情如果要用到第三者责任险,那就不是轻微伤了,所以更不存在揽责的想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从用户中来,到用户中去。近几年,与用户共创越来越成为品牌及企业的主流方向。前有国货之光花西子,后有白酒行业黑马江小白,这让我们很容